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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eptember 01

    凌霄花

        因为居住在一楼,一道矮矮的围墙将我的视线定格在了抬头时的那一方天空。从不知道围墙那边是什么,我也满足于这一份狭隘,因为这给了我一份独特的宁静。站在门外,眼球总是被一棵高大的树所吸引,不仅因为它在清一色的灰瓦行列中是多么显眼,还因为在绿色的树叶中若隐若现的似红似黄的花朵,很想知道那是什么树或什么花,却无从探究,只能作罢。

        偶然发现一张图片,绿色的叶子郁郁葱葱,枝条还在尽力向外伸展着,那种生命力是不言而喻的。这一片宁静的绿色,又突然被另一种颜色所打乱,这种颜色介于黄色和红色之间,这是一种充满热情的色彩,这种色彩又幻化成一朵朵花开在其间。那花甚似喇叭花,却比喇叭花多了几分坚毅。这颜色、这花朵,似曾相识?!根据图片的说明,我终于知道那就是凌霄花。凌霄花?多么熟悉的名字,原来它就在我的视线之内。一种“蓦然回首”的兴奋感不由而生。

        第一次接触到“凌霄花”这个名字,是在大学课堂里。舒婷的一首《致橡树》让多少青年男女出口成诵。其中的一句“我如果爱你,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,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”,不仅让我们明白了爱情应该有独立的姿态,与爱人比肩而立,还让我们记住了攀援的凌霄花。想象中的凌霄花,应该是借助外力而独立枝头的,而今果然花如其名。

        习惯性地朝那个方向望去,凌霄花依然傲立枝头,不可否认,它是借了树枝才有了现在的高度,但它却赋予了树枝另一种独特的美。那是静和动的结合,宁静和热烈的融合。无独有偶,在一个朋友家的围墙上,我又见到了攀援的凌霄花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691

    8月15日的成长

        815,这个日期再平常不过,近来都处于迷糊状态的我自然觉不出它的特别之处。然而经过朋友的指点,我终于顿悟了,这是我上班一周年的日子,我本该有所感触的。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 去年的815日,手握上级组织部门的介绍信和工资单,我和原本为同学现又为同事的好朋友,来到了新单位报到。终于走上工作岗位成为名副其实的“上班一族”,感觉甚是兴奋,因为这种朝九晚五的生活是我从未经历过的。只是好事多磨,正式上班是在一个礼拜之后,但这并不影响“815日”这个日期对我们来说的意义。说时间是“光阴似箭”也好,“白驹过隙”也罢,日历的确已经翻到了2006815日这一天。时间真是个奇妙的事物,我有时刻意想回忆起一年中的某些片断却是徒劳,因为时间已将瞬间定格为永恒了。但谁也不能否认这一年时间的存在,当初的青涩在慢慢退却,在时间的洗礼下我们成长了。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 再次念到815日又想起其他什么,但这是不经意的。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 记得就记得了,忘记也就忘记了。其实,我们一直都在记得和忘记中成长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6年年815
    July 20

    爱是相濡以沫

        每次回家,总是会到老人那里吃饭,不为别的,只是出于一种习惯。一直以来,外公和外婆都是老两口过的,却也不寂寞,因为我们这一辈小的有事没事都会往那里凑,于是蹭饭吃也就成了我们所有人的习惯。如今,由于在外求学、工作,那里开始冷清起来,更多的时候只有老两口,于是周末、节假日也就成了他们最为期盼的了。
        上个周末,我依然和往常一样去了那里吃饭,桌上依旧只是一些家常的蔬菜。外婆指着碗里唯一的油面筋让外公把它吃完,而外公却让外婆吃,外婆推说自己牙齿不好咬不动,最后还是让外公吃了。看到外公终于被自己说服时,外婆会心地笑了。这一幕在老两口的生活中可能出现过无数次,但当我亲眼目睹这一切时,心里却很有感触。
        外公和外婆是典型的“男强女弱”组合,年近八十的外公如今依然体型高大、身体健朗,而娇小的外婆从我记事起就是现在的模样。曾经问过外公当初他们结婚时的情景,外公说当天晚上在外婆家拜见了家长、吃了晚饭,第二天一大早就拉着外婆回自己家了,仅此而已。此后,两人便开始了生儿育女、养家糊口的生活。他们之间并没有太多感人至深的故事,或者说是他们认为这些都不值一提,因为,生活本该如此平淡。如今,待子女各自成家后,他们又选择了“二人世界”。在这个世界里,他们依然相互搀扶着,甚至更懂得珍惜对方、疼爱对方,因为他们是彼此的“老来伴”。也许,这一辈子他们都不曾说一句表明自己深爱对方的话,但有这份相濡以沫的真情便足够了。
        每到周末或节假日,老人总会忙开。外公掌勺、外婆烧火,准备饭菜。张罗着这帮小的落座了,他们又开始惦记着对方,外婆为外公摆好碗筷,外公招呼着外婆快点入座。等吃完饭,外公洗碗,外婆收拾碗筷。他们总是有做不完的事,但谁能说他们不幸福呢?至少,我是很欣赏这份相濡以沫的爱的。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6年7月20日
    July 19

    天井里的荷花开了

        天井里的荷花开了,这是我临窗而立时偶然发现的。大院子天井里有一个形状不规则的水池,据说是喷泉,却始终保持着异常平静的状态。那汪池水已有些泛黄,偶尔却能见到水纹在荡漾,这才发现原来池里还存活着不少些鱼,于是,早餐剩下的面包或包子就有了用武之地。进入夏季,池面上开始浮现出荷叶,由小到大,由少增多,如今已形成了两簇荷花丛,却不想能开出荷花来。粉红的花骨朵和一般的荷花并无二致,但在这里,万绿丛中一点红,它无疑是最显眼的。

        走进大楼,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这个天井。这个小小的天井,应该有过美好的记忆。水池、假山、绿树、石桌椅,都分明还在,只是现在似乎已是被遗忘了。冬日的一树黄色腊梅,让我意识到了原来这里也有四季。此后,我开始可以留意这个天井。没有人工的浇灌,但旺盛的生命力始终都有。爬山虎的势力范围在不断扩大,浓厚的树荫足以挡住夏日的阳光,只有那汪池水始终平静,除了受到鱼儿和雨滴的侵扰。所以,当我第一次不经意发现池中的花朵时,真有一种莫名的欣喜。其实,我早该发现的,因为透过池水,分明可以看到池底有莲藕的经络,只是我们习惯了忽视。

        不禁想起办公室的盆景。同事们都喜欢在室内放盆景,说是既可以美化环境又可以增加新鲜空气。盆景可以美化环境,这是不假,但我们又何尝真正发现、重视过天井里荷花的美?又想起那句话,世界上并不缺少美,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,看来这话还是有道理的。天井里的荷花终究难以逃脱花开花落的厄运,但我们应该珍惜的又何止这朵荷花?

     

    2006719

    April 01

    兰贵人

        前几天从邮局取回一个包裹,是同学千里迢迢从海南寄来的。不用拆封我就知道,里面是一种名叫“兰贵人”的茶叶。

        我没有喝茶的习惯,平时只与开水为伴。这样一来既省了买茶叶的钱,又省了洗茶杯的工序。一般情况下,除了在茶室,我都不会想到要喝茶。不喝茶的人自然不精通茶的门道,我这个门外汉当然也无法理解其中的乐趣。但据说这种茶可以养颜,取来茶叶后我也就将它放在了办公室里,准备心血来潮的时候喝上几口,也不枉费了同学的这份苦心。

        冲着“养颜”两个字,我给自己泡了一杯,我那洁白的水杯第一次容纳了茶叶,想来也实在是对得起这远道而来的“兰贵人”了。用手撮了几片甚似霉干菜的茶叶放进水杯,再冲入滚烫的开水,一杯茶就这样泡开了。我不知道正确的泡茶方法是否也是如此,其实对于我来说也并不重要。看着茶叶在水中慢慢伸展开来,我也确实闻到了那股香味了。尝一口,有点香甜,难道这就是产品介绍书上所说的“香气幽雅,味甘醇润爽”?给办公室的同事们都泡上了,想让他们也感受一下这“兰贵人”的高雅气质。这就是办公室的好处,什么都可以分享。

        没多久,办公室就茶香四溢了,四处都是“兰贵人”的芬芳。看着原本只有谷粒般大小的茶叶在水中逐渐舒展,最后成了一朵朵硕大的乌龙叶,我突然有一种成就感。我到底是给它提供了一个彻底释放自己的空间,否则它可能永远就会躺在冰冷的茶叶罐里,或被我到时候扔在垃圾箱里。其实,我更为那些茶叶感到庆幸,因为它们终于可以充分释放自己了,而这种机会不是每一片茶叶都有的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641
    March 24

    春雪烂春不烂路

            那个周末回家,一觉醒来已是九点多,睡眼惺忪,仍是透过窗帘看到天空中有飘舞的影子,我怀疑下雪了。好奇心驱使我撩开窗帘的一角,空中飞舞的果然是雪花,前面的田地也被覆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白,确实是下雪了。

        听说这场雪是从凌晨一点左右开始下的,难怪第二天早上能积起这么厚的雪。对于这场雪的到来,更多的人感到的是突如其来。似乎之前并没有什么征兆,只是前几天的高温让人感到了天气的反常。尽管天气预报每天都在说要下雨,但这场雨却姗姗来迟,更没想到居然会下起雪来,而且还这么大。虽然早过了立春,但据说还算是冬雪,就暂且称它为春雪吧。

        都说“春雪烂春不烂路”,说的是春雪的到来会给刚苏醒过来的农作物生长带来一些不利,此所谓“烂春”;而“不烂路”,说的是春雪不像冬雪不易融化致使道路泥泞不堪。“烂春”我没什么体会,“不烂路”倒是见识到了。早上起来打开窗帘来看时,只见前面几十亩的田地都被一层厚厚的白雪所覆盖,天空还不断向大地传递着偌大的雪花,近处的柴堆上、稻草堆上、屋顶上等一切袒露着的地方无一不是白色覆盖物。天地间一下子变纯净了许多。而当我中午起床时,天空里已不见有雪花飘落,地上的雪花也似乎被收回了,只有地上的雪水和高处的积雪证明了这场雪的到来。

        春雪似乎总是这么来去匆匆。去年这个时候也曾有过这么一场雪。那时的我们还是大四的学生,拉开窗帘看到外面的纯白世界异常兴奋,想留住自己与宁大之雪的最后时刻,但没等我们整装出发,就被太阳收回了,空留一丝遗憾。

        春雪的脚步如此匆忙,在人间停留的时刻是如此短暂,这让我想到昙花一现,但我们不得不承认,不管是春雪还是昙花,他们都是美的。也许,它们想告诉我们的也只是用心去发现这种美的存在。

            周日离家时,车子沿山边行驶着。举目望去,已经看不出这场雪来过的痕迹,四处又是原来的绿色、灰色,相互交杂着。但当我再抬头看时,我发现了山顶上,还是一片白雪皑皑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6220

    爬山记

        晚上吃过饭,正和室友在街上散步,碰到了单位的两个同事要去爬山,盛情邀请之下,我们也加入了这个爬山的行列。四人的队伍朝着百丈山进军,虽称不上浩浩荡荡,但走在路上还是挺有气势的。

        早听说百丈山是新登的第一高峰,也早听说单位的同事都去那里爬山锻炼身体,但到新登这么久却始终没去登过,只是在办公室遥望过百丈山上的贤明塔。几次跟人说想要去爬山,但当我真的站在山脚下时,却有点望而却步,这座山还是有点高度的。终于在几个同伴的劝说和怂恿下,我也迈开了登山的步伐。

        对于爬山,我并不生疏,因为从小就在山边长大,早已熟悉了山上布满荆棘的小道。大学时,每次出游,也总是少不了爬山,宁海的浙东霞峡谷、鄞州的五龙潭、奉化的雪窦山,无一例外地都使我们满头大汗、气喘吁吁。抛开有关爬山的陈年旧事,晚上爬山还是第一次,新鲜劲也上来了。此时虽已是华灯初上之时,但山上的人气还是挺旺的,不时可以碰到来来往往的人,其中自然少不了单位的同事。虽说是爬山,其实只是走一段坡路,因为从山脚直至山顶都已铺设了水泥路面,每隔两三米的距离还安装了路灯,这倒真得很适合晚上来爬山锻炼身体的。

        这两个同事爬山已经坚持了一年多,早已熟悉山路的趋向,他们甚至知道什么地方是最累人的,什么地方应该再装一盏路灯,而我只能在后面亦步亦趋。因为怕自己的体力坚持不到最后,一路上话都不敢多说,为的就是保存体力。轻松走完一段水泥路,看到前面有一大片空地,上面还在施工建造凉亭,就以为是到了山顶。还未等我反应过来,又被同事推上了台阶,我抬头看去,呈现在我眼前的是无数的台阶。原来刚才只是到了一个山坳里。走台阶比走平地可累多了,这是我早就经历并感受过的。这次也是如此。同事早已冲在了前面,只剩我和室友在后面哼哼嗤嗤地抬着沉重的步伐。正怀疑这台阶到底有没有尽头时,同事说到山顶了。我如释重负,终于登到山顶了。

        一路上,听到很多人在说泄气的话,但最后能坚持到山顶的人还是挺多的,其中还有不少小孩和老人。我佩服他们。同事说,山顶上可以看到新登的全貌,果然如此,新登的全貌尽收眼底了。百丈山虽没有惊人的高度,但登到山顶还是有“一览众山小”的感觉。做事又何尝不是如此呢?不管事情的大小,只要坚持到底,肯定能获得成功的喜悦的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6年2月22日

    生活小插曲

             (一)

            一支牙膏用了很久,长得都让我记不清用了多久了。我感觉到有点厌烦,因为我早就想换个新的口味,但既然还没用完,扔掉又太可惜,就只能一直用着。挤牙膏我习惯从下往上,这样既不至于破坏牙膏的形象,又能清晰地看到牙膏的消耗过程。看着牙膏日益“消瘦”下去,我猜想到月末肯定要结束使命了,但结果是到了第二个月半个月后还有剩余,我不得不感叹这牙膏实在是太经用了。这么不起眼的东西,居然会有如此爆发力?!牙膏尚且如此,何况人呢?

     (二)

            去年冬天同事送我一支从云南带来的玫瑰,确实娇艳动人,就顺手把它插在了长有吊兰的泥土里。也许是云南的花朵生命力特别强,也许是开有空调的温室确实有利于花朵的成长,这朵玫瑰的花期出奇的长。两三个礼拜后,高傲的玫瑰终于低下了头。同事用剪刀剪去花朵,依旧让花枝插在泥土里。过了几天,居然发现冒出了绿色的嫩芽。我们都惊奇不已。后来,办公室又有了两朵玫瑰,等到花期一过,我也用剪刀剪掉花朵,然后把花枝插在了泥土了。可没过几天发现,那两根花枝已经枯萎了。唉,原来不是每朵玫瑰的生命力都是那么强,那种惊喜只是一种偶然!

     (三)

        单位里规定每人订三份党报,送了一份《杭州日报》回家,自己留了两份。对于报纸,我没有非看不可的习惯,只是喜欢浏览新闻标题。我不热衷于那些国家大事,这可能对我现在的工作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,但我发现要培养起这方面的兴趣似乎很难。三个月下来,报纸堆得近半米高,而我却几乎没怎么认真翻阅过一份报纸。看到那些被我叠放整齐的报纸,我始终有一种愧疚心理,难道我就这样将它们抛弃?昨天终于决定对它们采取一些行动了,一份份报纸重新在我眼前闪过,看到我感兴趣的内容,还拿出剪刀对它们不加客气地加以动粗。剪报,感觉不错,也许我以后还会做。那些报纸,我终于可以对它们不怀愧疚之情了。呵呵!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6314